1、根据学校长远发展规划,负责编制基建方面(新建、改建、扩建、维修)项目的长远、近期规划及可行方案。
2.负责学校各基建工程的土地、规划、消防、人防、环保等前期报批和相关费用的缴纳等项工作。
3.前期报批时应熟悉国家及地方政府有关前期报批方面的政策、法规和办事程序:充分运用国家及省、市政府给予高校等院校的优惠政策,所交费用力争减免或少交,最大限度地为学校节约资金。
4.负责工程项目的招、投标及设计,工程监理,资质的全面检查(按照国家规定基建程序执行)。
5.基建处负责学校的维修,改造工程的管理,根据“年度维修改造工程计划”的内容,组织,维修,改造方案,设计和工程的任务单编制及工程的概算。
6.负责全校的(新建,改建,扩建,维修)工程,施工,质量,速度,安全的全面管理。
7.负责组织工程施工过程的中间,竣工验收,并按国家验收规范及有关规定执行。
8.施工过程中,项目负责人应随时了解和掌握现场实际情况(包括设计,施工变更)为工程决算积累资料,《经济签证单》应由专业监理,总监,甲方代表,主管处长签字后方为有效,可作为决算依据。
9.负责组织施工企业编制工程项目预(决)算,严格按决算规定的程序执行。
10.负责工程档案收集,整理并按照国家规定《基建档案管理办法》的要求,将整理好后交给档案馆。
基建处
二〇〇六年九月二十二日